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忠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G2-1-01/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ZX2023-6-1-4 | 宗地面积: | 11392.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忠县复兴镇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 容积率: | 不得大于1.0 | 建筑密度(%): | 不得大于55 | 绿化率(%): | 不得小于10 | 建筑限高(米): | 20 | 规划用地性质: | B1商业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85万元 |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土地以出让时现状为准。 基础设施:现状。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忠县规资条件〔2022〕0016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非在忠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忠县成立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竞得后需提供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拟竞得人须在报名时需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18日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自行查询下载 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18日到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街道红星大桥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以收款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0月18日9时45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在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街道红星大桥路)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自行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二)接受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2023年10月18日9时4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公开交易。 (三)地票使用情况:该项目占渝府地〔2008〕923号文征(转)用面积11392.46平方米(折17.0887亩),属于2009年以前征(转)用批文,按《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规定以上批文在出让环节不需要补充使用地票。 (四)其他利用要求: 1.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 2. 按照忠建函〔2022〕235号落实忠县海绵城市规划及装配式建筑要求。 (五)如遇特殊原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业权板块(https://www.cqggzy.com/)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54235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