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忠县忠州街道苏家组团南地块1-1、忠县忠州街道苏家组团南地块1-2等地块网上补遗
各竞买人:
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开交易忠县苏家组团南地块1-1国有建设用地的函》(忠供地函〔2018〕9号)、《关于公开交易忠县忠州街道苏家组团南地块1-2国有建设用地的函》(忠供地函〔2018〕10号),因出让资料有所调整,现将出让文件做如下补遗:
一、忠县苏家组团南地块1-1项目出让文件公开出让公告中第七项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中增加“该地块竞得人须与苏家组团南地块1-2项目地块竞得人共同代建一所由县教委规划的36班小学校,小学校具备基本的开学条件(主要负责承担小学校直接建设成本,周边绿化配套并承担建设成本及水、电、气、室内地坪、墙面刷面建设并承担成本),建设费用由双方按计容建筑面积的正比例承担。小学校后期装修由县教委在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委托两地块竞得人组织实施,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小学建设进度应与地块开发进度同步。”
二、忠县苏家组团南地块1-2项目出让文件公开出让公告中第七项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中增加“该地块竞得人须与苏家组团南地块1-1项目地块竞得人共同代建一所由县教委规划的36班小学校,小学校具备基本的开学条件(主要负责承担小学校直接建设成本,周边绿化配套并承担建设成本及水、电、气、室内地坪、墙面刷面建设并承担成本),建设费用由双方按计容建筑面积的正比例承担。小学校后期装修由县教委在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委托两地块竞得人组织实施,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小学建设进度应与地块开发进度同步。”
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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