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国土房管局
关于忠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十万吨锂电池正极
材料一期三阶段项目等地块出让
文件补遗的函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局于2017年8月17 日向你中心发文《关于公开交易忠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十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一期三阶段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函》(忠供地函〔2017〕29号)、《关于公开交易忠县州屏组团西山片区B6-5/01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函》(忠供地函〔2017〕30号),因出让资料有所调整,现将出让文件做如下补遗:
一、忠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十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一期三阶段项目出让文件中《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料清单》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增加“土地违法行为记录证明”。
二、忠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十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一期三阶段项目出让文件中“受理《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审批表”中第一款该申请人已提交了规定的报名材料增加“土地违法行为记录证明”。
三、忠县州屏组团西山片区B6-5/01等地块项目出让文件中《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料清单》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增加“土地违法行为记录证明”。
四、忠县州屏组团西山片区B6-5/01等地块项目出让文件“受理《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审批表”中第一款该申请人已提交了规定的报名材料选项中增加“土地违法行为记录证明”。
特此函告
忠县国土房管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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